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正式公布了新修訂的《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管理規定》(以下簡稱《規定》),這一重要法規的出臺,旨在進一步規范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活動,促進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健康有序發展,維護國家安全和公共利益,保護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。
《規定》明確了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的定義,指出通過互聯網站、應用程序、論壇、博客、微博客、公眾賬號、即時通信工具、網絡直播等形式向社會公眾提供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,應當取得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。這意味著,無論是傳統新聞單位的新媒體業務,還是各類商業平臺或自媒體,只要涉及新聞信息發布、轉載或傳播,均需納入許可管理范圍,確保新聞信息來源可溯、責任可究。
《規定》強化了主體責任,要求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提供者健全信息發布審核、公共信息巡查、應急處置等制度,配備與服務規模相適應的專業人員,并加強對從業人員的管理和培訓。《規定》強調,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提供者轉載新聞信息時,必須注明來源、原作者、原標題、編輯真實姓名等,不得歪曲、篡改標題原意和新聞信息內容,保障新聞信息的真實、客觀、準確。
在個人信息保護方面,《規定》明確要求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依法保護用戶個人信息,不得非法收集、使用、加工、傳輸他人個人信息,不得非法買賣、提供或者公開他人個人信息。這體現了對公民隱私權的高度重視,與《個人信息保護法》等法律法規形成銜接,共同構建網絡空間的安全屏障。
《規定》還建立了信用檔案和失信懲戒機制,對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提供者及從業人員,將依法依規采取約談、警告、罰款、暫停服務直至吊銷許可等處罰措施,并將其失信信息納入信用記錄。這一機制有助于形成“一處失信、處處受限”的監管合力,提升全行業的合規意識和自律水平。
國家網信辦表示,新《規定》的公布實施,是適應互聯網技術快速發展和新聞傳播方式深刻變革的必然要求,也是推進網絡空間法治化、營造清朗網絡環境的重要舉措。下一步,各級網信部門將加大執法力度,督促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提供者嚴格落實主體責任,依法依規開展服務,共同維護良好的網絡新聞傳播秩序。
專家指出,《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管理規定》的完善,不僅為行業提供了清晰的法律遵循,也為廣大網民獲取真實、權威的新聞信息提供了制度保障。在信息爆炸的時代,規范的新聞信息服務有助于遏制虛假新聞、網絡謠言等亂象,提升網絡信息的質量和公信力,促進社會主義文化的繁榮發展。社會各界應積極學習、遵守《規定》,共同推動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邁向更加規范、健康、有序的新階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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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時間:2026-02-28 00:31:34